傷寒下法&濕溫下法
10 再論三焦不得從外解,必致成裡結。裡結於何,在陽明胃與腸也。亦須用下法,不可以氣血之分,就不可下也。但傷寒邪熱在裡,劫爍津液,下之宜猛;此多濕邪內搏,下之宜輕。傷寒大便溏為邪已盡,不可再下;濕溫病大便溏為邪未盡,必大便硬,慎不可再攻也,以糞燥為無濕矣。
如果濕熱邪氣在三焦,“不得從外解”,那就是說用分消走泄法沒效,不能解除,它就要導致裡結。結在哪?定位定在“陽明胃與腸也”。陽明胃腸氣分濕熱結聚,濕熱邪氣結聚在陽明胃腸,就叫做裡結。那是有形的了。“亦須用下法”,濕熱病也可以用下法。下邊提出這句話來,“不可以氣血之分,就不可下也”。怎麽解釋?看後一句,“但傷寒邪熱在裡,劫爍津液,下之宜猛”,這就是說,濕熱的裡結,它是溫病。溫病濕熱裡結和傷寒的燥熱裡結,從部位上來講,都在陽明胃腸,部位是一樣的。但是呢,它們有區別。
“不可以氣血之分,就不可下”什麽意思?傷寒的燥熱裡結是血分証嗎?他說不可以氣血之分,那麽就是說傷寒是在血,濕溫是在氣。那請問,傷寒的燥熱裡結是在血嗎?不是呀!陽明裡結還是氣分証呀,還是氣分証。為什麽這提出個“血”來?傷寒的燥熱它進一步發展,可以入血。入血出現什麽表現?入血最常見的是吸爍真陰,就是說,中焦的陽明病燥熱不解,消耗津液,消耗哪的津液?無形熱盛消耗的是胃陰,胃中的精液,有形熱結消耗的是真陰。所以治療“急下存陰”。急下的目的是什麽?急下只是個手段而已,不是目的。急下的目的是存陰。存的哪的陰?存的是真陰。真陰耗損,按衛氣營血來説是哪個階段呢?那不是血分証嗎?濕溫病濕熱結在胃腸,因為濕和熱裹在一塊,它不入血,它始終是在氣分,不入血分。所以它們兩個有氣血之很。這個大家要搞明確。傷寒的陽明病,或者是溫熱病的陽明病,溫熱的陽明和傷寒的陽明裡結是一樣的。都可以吸爍真陰,入血分。濕熱病不會。這個你必須急下存陰,濕熱病因為它在氣分不入血,就不下,不對。葉天士講,不能這麽想,這個同樣要用下法,用樣用下。他特別强調“亦須用下法”。不能英文說傷寒的陽明裡結,和濕熱的陽明裡結有氣血之分,就認為不可下。
但是“下”和“下”又不一樣。話又轉回來了。同樣都用下法,這個原則是不變的,但是下法和下法裡邊又有區別。“但傷寒邪熱在裡,劫爍津液,下之宜猛”,這個傷寒病要猛攻急下,用什麽呢?大承氣湯。因為什麽?邪熱在裡,燥結得非常甚,燥和結都非常甚,所以要猛攻急下,你不猛攻它下不去,急下才能存陰。“此多濕邪內搏,下之宜輕”,濕熱病的裡結証,是濕熱結聚,你猛攻急下,下不來。它不是燥結,它是濕結。濕邪黏滯,難以速除。它不像那個燥屎一樣,一攻就下去了。它黏,黏在腸道上,所以“下之宜輕”。怎麽下?這種下,輕下,緩下,反復下。這麽個原則。因為它是濕邪。就是一點一點地往外刮。把它刮下去。不能就一下子捅下去。它也不可能一攻就下,要緩緩而下。代表方劑是什麽?葉天士在這裡沒有提方,但是把法提出來了,要緩下。俞根初《通俗傷寒論》裡有個方,是最好的體現,枳實導滯湯。這個方劑是導滯通下。為什麽要導滯?因為濕邪困阻胃腸,批不健運。胃的消磨能力降低。裡邊就停了飲食積滯,它是濕、熱、食積,三種東西。濕熱邪氣加上飲食積滯這種病理產物合在一起。所以必須祛濕、清熱、消食、通下。而且濕阻氣機,腸道不通。你不行氣,它也下不去。
這個方劑(枳實導滯湯)是用了五類藥:祛濕、清熱、消食、行氣、通下。祛濕藥、清熱藥這是針對濕熱邪氣的,還加上消食藥,是針對濕熱困阻胃腸所形成的飲食積滯,這種病理產物的。再加上行氣的藥,通腸道的氣機。再加上通下藥。在這個前提下,前四類的前提下,通下藥才能夠發揮作用。如不行氣、不燥濕、不化滯,它下不去。而且這個方劑的特點,用量都非常輕。咱們講過這個方,用量,方劑裡面藥物的量都非常輕。為什麽?輕而緩。慢慢下,一點點向下刮。你着急,我說量大,量大反而傷陽。邪氣下不去,陽氣傷了。要輕下、緩下。正因為它輕、它緩、去得慢,所以要反復下。下到什麽程度為止?葉天士又說,“傷寒大便溏為邪已盡,不可再下”,傷寒的陽明腑實証,用攻下法之後,只要出現稀便,垃圾說明燥熱已解,別下了。中病即止。大承氣湯不是輕易用的。只要是大便一稀,那就説明燥熱解除了。不可再用,不能再下了。“濕溫病大便溏為邪未盡”,濕溫病本來就大便溏滯不爽,色如黃醬。内夾不消化食物。只要是這種便,你就下吧!因為大便稀就説明濕邪未盡,到什麽時候為止?“必大便硬”,用這通下藥通來通去的,稀便變成硬便了,“慎不可再攻也,以糞燥為無濕矣”。下到大便乾了,什麽濕沒了。溫病濕溫和傷寒的區別,都用下法,一個是猛攻急下,一個是緩下、輕下、反復下。傷寒只要是大便稀,就停下。濕溫病只要是大便稀就繼續下,那麽就是說,這兩類病,它們的可下之徵是什麽?可以攻下的客觀指徵是什麽?溫病(濕溫)的可下之徵是大便溏;傷寒的可下之徵是大便硬。那停下之徵怎麽說?濕熱病大便硬就下不了;傷寒病大便溏就下不了。説起來簡單,臨床上了就按這個原則辦就不會錯。這一條内容並不復雜。就講了一個濕溫病的下法。它是氣分証,所以放在氣分証裡面。(劉景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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