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氣營血治法細說(一)
第八條突出地講了溫熱病的治療大法,但是它不僅是這一個内容。這一條實際上是兩個内容。
- 溫熱病的傳變規律
傳變規律,他在第一條已經講了。“溫邪上受,首先犯肺,逆傳心包”“肺主氣屬衛,心主血屬營”。實際上已經點出(傳變規律)來了。在這(第八條)就是更進一步地,明確了一下。重點是在第二部分。 - 溫熱病的治療大法
在116頁,第八條。
8 大凡看法,衛之後方言氣,營之後方言血。在衛汗之可也,到氣方可清氣,入營猶可透熱轉氣,如犀角、玄參、羚羊角等物,入血就恐耗血動血,直須涼血散血,如生地、丹皮、阿膠、赤芍等物。否則前後不循緩急之法,慮其動手便錯,反致慌張矣。
這一條是解答什麽問題呢?學生問,老師您前面把溫病的發生發展的規律,和傷寒的區別,以及溫病初起的治法,逆傳入營的治法都講了,把氣分的治法也大概地談了一下,那麽您是不是給我們再講一講溫病是這麽發展?系統地講一講穩步是怎麽發展。再有,不同階段的溫病,究竟怎麽治療?解答這麽兩個問題。溫病的傳變規律,它不是發生規律。再一個就是不同階段的治療方法。這一條是作為溫病治療的大綱大法提出來的,但是並不全面。這點應該首先肯定。他只是講了溫熱病,不包括濕熱病。為什麽呢?第七條講的不就是濕熱病嗎?第十條講的也是濕熱病。第九條還是講的濕熱病。那另外又有内容。所以這一條只是溫熱病。溫熱病呢,裡邊也不是太全面,因為什麽?在前面 1-5 條,他已經講了一部分。這地方只是歸納而已。所以前後的内容要對照看。前後互參。不能光看這一條。光看這一條並不全面。
第一段“大凡看法”,“凡”這個字可不能輕易用,這個字當“規律”講。是指的一般規律。一般來説,就是這種規律。這個字不能輕易用。咱們現在一般不使用這個字“凡”,現在寫文章怎麽説呢?“一般來説”,這句話也代表規律。要説成現代的漢語,“凡”現代的表述方式是“一般來説,溫病是怎麽怎麽樣”。“大凡看法”就是說,一般來説對溫病發展規律的看法是什麽呢?“衛之後方言氣,營之後方言血”。這個“凡”字講的是“規律”。吳鞠通用這個“凡”字就用得不好。“凡病溫者,始於上焦,在手太陰”。就這一個凡字,就讓人給抓住了。因為它(“凡”)講的是歸類。王孟英就提出來,“春溫病伏氣内發,是始於手太陰嗎?”不一定呀!所以這個“凡”字在這指的是規律。什麽規律?“衛之後方言氣,營之後方言血”。把前面第一條又深化一步。這句話為什麽這麽說?衛之後之氣,衛分就傳變到氣分,營之後方言血,營分就傳到血分。這個沒錯吧!是指這麽個問題吧。衛之後就是氣分,營分証之後就是血分。
那麽氣和營之間有怎麽樣?沒説,斷開了。這個學問,就在斷開這。溫病的辨證,歸根結底是氣血辨證。因為溫熱邪氣侵犯人體,它既可以導致功能失常,又可以導致實質性的損傷。功能失常統稱氣分証,氣的病變。臟腑的功能病變,也就是臟腑之氣的正常運行,發生了障礙。所以統稱是氣病。血病,這個“血”,應該說包括血、精、津、液,是個廣義的概念。包括人體所有的體液在内。實質性的損傷,傷血包括傷津、傷精、傷營都在内。穩步從它對人體的1損害來說,無非是這兩大方面。一方面是功能失常了,一方面是實質損傷。當然,功能損傷的輕,實質損傷的重。這個沒問題。但是要光說氣血辨證太籠統了,範圍太廣了。一個“氣”包括了表証也包括了裡証,一個“血”包括了所有的血病。太籠統了。為了使它更具體化,更容易指導臨床,所以“氣”前面加個“衛”。實際上“衛之後方言氣”,應該說是“氣前面是衛”。這個話倒過來說就好理解了。是為了把氣病,功能損傷的病,分得更細一點,讓你臨床更好使用。 前面加了個“衛”。這個“衛”實際上是指衛外功能失常。衛分証是衛外功能失常,氣分証是臟腑功能失常。合起來都是功能失常。所以“衛之後方言氣”,都是功能的病變。
“營之後方言血”,實際上是血前面是營。營是血的初起階段。熱邪深入血脈,先損傷血中津液,然後耗血動血。“營”輕,“血”重。為了把血分証跟具體化,把它的淺深輕重再區別開。前邊給加了個“營”。“營”,“血”都是實質性的損傷。“營”只是血中津液,“血”就是血液了。既耗血又動血。它真出血了。或者是肝血腎精損傷了。“營”輕,“血”重;“衛”輕,“氣”重。衛之後方言氣,從輕到重,它再發展,也是功能失常的病變,沒有實質性的損傷。營之後方言血的發展,有輕有重,但本質都是一樣的。所以可以説,這一部分(衛->氣)是量變,由營到血也是量變,中間(氣、營)為什麽不給你連上?由氣到營,或者由氣到血,這個階段是質變。性質不一樣了。不光是程度的差別,衛和氣,營和血,都是程度的差別。氣和營之間是本質的差別。實質性的損害。所以它中間給你斷開。斷開實際上是加强語氣。並不是這兒有疏忽。
按照衛氣營血辨證的規律,衛之後方言氣,營之後方言血,這是肯定的。那麽還有沒有其他的傳變形式?它並不一定都按照衛氣營血這麽一步一步地走。在發展過程中,還有其他的變化?比如說,“溫邪上受,首先犯肺,逆傳心包”,“心主血屬營”,這算不算逆傳。由衛分就可以傳到營分去。由氣分可不可以直接竄入血分呢?可以呀!衛、氣,氣到營,營、血,這麽個過程。不是一條直綫。大家看這個表達。由衛分傳到氣分,有氣分可以傳到營分,有營分到血分;或者是由衛分就直接入營,中間還可以出現衛營同病。這個過程屬“逆傳”。當然啦,由肺的氣分傳營也是“逆傳”。但是氣分不只是肺。由氣分傳到營分,還可以出現“氣熱未罷,營熱已起”,表現為“氣營兩燔”。由氣分傳到血分,也可以出現“氣血兩燔”。應該說衛氣營血辨證,是這麽個傳變規律。要是畫一條直綫,衛、氣、營、血,當然可以,太簡單了。它的傳變形式多種多樣。總歸,這麽傳(往營、血)就重,倒過來就輕。按衛氣營血逐步是深入,按照血營氣衛,它就逐步減輕。這麽個規律。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治療方法。這個把第一條又加以深化。“溫邪上受,首先犯肺,逆傳心包”,順傳沒講。逆傳實際上是到心,“肺主氣屬衛,心主血屬營”又加以擴展了。氣,也不單純是肺。營、血也不單是心。凡是和氣有關的,所有臟腑都可以叫氣分証,那麽凡是損傷血脈的,都可以叫營分証、血分証,那涉及的臟腑就廣了。和血有關的,心、肝、腎,就擴展了一步。
把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復習歸納一下。歸納完了之後,葉天士又接著往下講了,溫熱病四個階段,就按衛氣營血,衛、氣、營、血四個階段治療大法。提出來:
- 在衛汗之可也;
- 到氣方可清氣;
- 入營猶可透熱轉氣;
- 入血就恐耗血動血,直須涼血散血.
講了這麽四個階段的治法。這四個階段的治法並不全面。說它是個大法,它並不全面。衛分可以。氣分不光是清氣的問題。溫病氣分証都是清氣嗎?濕熱病就不是。特別是濕溫初起,要化化濕。那個在第七條講了。分消走泄,以分消走泄為例,這只講的是溫熱病。另外,入營就是透熱轉氣嗎?透熱轉氣不是大法,是輔助方法。所以這個大家怎麽理解,把前面講過的,和它結合起來理解。
1 在衛汗之可也
首先說“在衛汗之可也”。這個“汗”是不是發汗?葉天士並沒有說“在衛發汗可也”,是說“汗之可也”。它是使動詞。咱們中醫的名詞裡面,使動詞特別多。燥濕、清熱,“燥”和“清”都是使動詞。使濕燥,使熱清。解表,使表解。實際上都是使動詞。“汗之可也”就是使他出汗就可以了。至於說怎麽讓他出汗?那辦法多了。不一定就是發汗。怎麽才能使他出汗呢?祛除表邪。傷寒要想祛除表邪是非發汗不可。辛溫發汗,溫病就不一定。你根據不同的邪氣,風熱、暑熱、濕熱、燥熱,邪氣不同,祛除表邪的方法不同。總而言之,用各種方法祛除了在表之邪,就達到了使腠理通暢的目的。因為表有邪腠理就不通暢,祛除表邪就能夠通暢腠理。腠理通了,全身的氣機就條達通暢了。條達通暢了以後,津液四佈。在有表邪的時候,他的氣機不通暢,津液的敷佈也有障礙。它也不能正常地四佈,氣機通暢了,津液就能該到哪去到哪去。它就可以到體表,津液行於表就可以微有汗出。也可能不出汗,不出汗,邪也照樣解。只要是藥物起作用了,表氣通達了就行了。所以這個出汗是因為津液四佈,是這麽個邏輯出來的汗。而不是說你用藥物發出來的汗。
用什麽方?什麽法?這地方沒提,就告訴你達到這個效果就可以了。出汗只是邪氣解除的一種表現形式。而不是必然結果,不一定有汗。葉天士實際上講了,他第二條講了,“蓋傷寒之邪留戀在表,然後化熱入裡,溫邪則熱變最速,未傳心包,邪尚在肺,肺主氣,其合皮毛,故云在表。在表初用辛涼輕劑。”在表不就是在外嗎?已講得很清楚。辛、涼、輕。辛能散,散的是風,或者是有濕,它也散濕;涼能清,輕能宣。通過辛散、涼清、輕宣,驅除表邪。表邪一去,氣機通暢,津液四佈,他自然就汗出。這種汗出應該說是通過藥物的作用,使生理功能恢復正常而出的,自然的汗出。應該說是生理性的汗,而不是藥理左右的汗,也不是病態的汗。
至於說辛涼輕劑用哪些藥?他在這沒說,但是他《臨証指南醫案》裡面,有大量的這類的方劑。吳鞠通選了其中一個,組成了銀翹散。銀翹散雖然是《溫病條辨》的方,但是是葉天士這個法,在他醫案裡邊的一個方。一般人很難把他這段話,再從醫案裡面結合起來,很難做到這一點。吳鞠通做到了,所以説他是集大成。
這個“輕”,除了輕宣之外,還指輕重的輕,就是說不能用重劑白虎湯。大家看,為什麽用“可也”這兩個字?汗之可也。這句話是輕描淡寫,你就用辛涼輕劑宣透表邪,使它邪氣解除,津液四佈就行了。就達到目的了,就可以了。跟下一段接上,“到氣才可清氣”,這兩句話是連著的。不到氣分千萬別清氣。白虎湯是清熱方不錯,但是它清的是氣分熱。必須到氣分才能用。表証,用辛涼劑可以,但是不能用重劑,必須要輕。白虎湯太重。這句話(辛涼輕劑)也有這個意思。所以用辛涼輕劑透表就可以了。千萬不要用氣分的藥,因為它沒有到氣。。
2 到氣方可清氣
到氣分了,就用清法。清法怎麽個“清”法?就說一個“清”,有多少種類?後人就給他總結,他籠統地這麽說可以,大的原則,“熱者寒之”,用清法。但是具體用哪些藥?比如説,第一種類型,輕清宣氣——梔子豉湯,這是《傷寒論》的方。這就是清氣法。符合葉天士所説的“清”。這是最輕微的。氣分的最輕証。氣分初起,無形熱盛,病情不重。鬱鬱微煩,溫溫欲吐,就行了。也是輕描淡寫。一個豆豉,一個梔子,宣鬱折熱,兩個藥。
如果重了,第二種類型,要用辛寒清氣。這個是對於蒸熱來講,使用辛寒清氣法,代表方劑,白虎湯。它所針對的是裡熱外達。裡邊熱向外蒸,蒸蒸發熱,蒸蒸汗出。大熱,大渴、大汗、脈洪大。熱勢向外發越,為什麽?他熱在肺和胃。胃組肌肉,胃為十二經氣血之海,十二經的氣血都是熱的,從胃裡面出發到肌肉,所以肌肉熱。肺主皮毛,肺外合皮毛。肺有熱向外,皮毛也就熱。所以皮毛、肌肉皆熱。腠理開泄,大汗出。這種情況下,用白虎湯。為什麽用辛寒,辛能散,達熱出表。既能清熱,又能因勢利導,使裡熱外達。
- 輕清宣氣—梔子豉湯
- 辛寒清氣—蒸熱—白虎湯。
- 苦寒直折—鬱熱—黃連黃芩湯、黃芩湯加豆豉、元參、柴胡、山梔
- 苦寒攻下—承氣湯。
第三種類型,苦寒直折。為什麽要用苦寒藥?因為它是鬱熱,代表方劑:黃連黃芩湯、黃芩湯加味。熱鬱在少陽,裡熱很盛,心煩、口渴、溲赤、便乾,就是不出汗。熱憋在裡面。因為它氣機不通,汗出不來。它熱沒有此向外達,你能導得出來嗎?導不出來怎麽辦?從裡面清,使它往下降。用苦寒的藥。代表方劑:吳鞠通《溫病條辨》的黃連黃芩湯,還有就是柳寳詒《溫熱逢源》的黃芩湯加味。這兩個方子,藥物雖然不一樣,法是一樣的。苦寒直折,配上宣鬱,宣通氣機的。因為它是鬱熱。在溫病裡面找一個絕對就是苦寒直折的方,我找不出來,為什麽?因為溫病是燥熱傷陰的病。完全純用苦寒,它反而更傷陰。咱們説過,吳鞠通講:“溫病燥熱,欲解燥者,先滋其乾,不可純用苦寒也,服之反燥甚”。你看這些方,都不是純用苦寒。這是一大類。
清氣法,基本上就在這個範圍内互選。選藥互相組方就行了。
再有一種,苦寒攻下法。在溫病裡面也用,而且溫病下不厭早。溫病不怕早下。它比傷寒下得還早。為什麽呢?它是燥熱傷津。燥熱損傷津液,越早下越能存陰。所以他就提出來各種攻下的方劑。《溫病條辨》裡很多,但葉天士在這,沒有明確說。他就在剛才咱們講的第十條裡面,說了一句(濕溫)攻下。溫熱病他沒有具體提,那個不用提。攻下法雖然不是清法,是屬於下法,八法裡面清和下是兩種法,但是用苦寒攻下,能不能起到清的作用?能夠。承氣湯。溫病裡面用大承氣和調胃承氣最多。承氣湯可以説是以下代清。通過下而達到清的目的。起這個作用。釜底抽薪吧!它比清法還厲害。所以苦寒攻下,這咱們得説明一下,它不屬於清法,但是在溫病裡面用。用它是來“清”的。
3 入營猶可透熱轉氣
看這幾個字,“在衛”,“到氣”,“入營”,“入血”。這詞一樣嗎?邪在衛分。由衛分到了氣分。再深入到營分,這“入”是深入的意思,深了。“衛之後方言氣”。用的是這兩個詞(在衛,到氣),“營之後方言血”,兩個都是“入”。這叫深入營分。
入營應該怎麽治?還可以透熱轉氣,入營就光透熱轉氣就行了嗎?它不行。但是在這就說這麽一句話。而且後頭跟上仨藥。“犀角、玄參、羚羊角等物”。這句話咱們昨天說了,要跟前面的話結合起來。第四條,“參入涼血清熱方中”。“前言辛涼散風,甘淡驅濕,若病仍不解,是漸欲入營也”。入營有什麽表現呢?怎麽治療呢?用涼血清熱方。這個就不用再說了。涼血清熱還不知道是什麽嗎?營分証的涼血清熱,和學分証的涼血清熱有點差別,因爲它輕。它重在清營養陰。用清營養陰的藥物。吳鞠通用“清營湯”。在這他爲什麽單獨提出一個“透熱轉氣”來?因爲在第四條,他提了一個“即撤去氣藥”,用什麽什麽藥,“參入涼血清熱方中”,這個法是肯定的而且這個地方把藥提出來了(犀角、玄參、羚羊角)。在第四條呢,學生沒記,到這把它補上了。這三個藥(犀角、玄參、羚羊角)是涼血藥,犀角入心,羚羊角入肝,玄參滋陰。用涼肝的藥幹什麽?心主血脈,肝藏血,血分熱盛,心熱肝也熱,所以用犀角清心,羚羊角清肝,羚羊角還清肺。所以血分証用羚羊角大家好像不太理解。羚羊角是涼血藥。涼肝就是涼血,因爲肝藏血。元參滋陰降火,甘鹹寒。是不是既能清營熱,又能養營陰?他說的這三個藥(犀角、玄參、羚羊角),你以藥測証,你肯定測出來,他又陰虛,沒有陰虛用元參幹什麽?告訴你,大法是清血熱。具體來説就是清營分的熱。滋養營陰,用這幾個藥。
另外還可以輔助透熱轉氣法,因爲氣分的熱不除,氣機不通暢,營熱就沒有出路,所以在清營涼血的同時,要加透熱轉氣藥,使氣分的熱勢降低,氣機通暢,使營分熱邪有出入,透出氣分而解。他是這麽個原則。但是透熱轉氣用哪些藥?沒有說。後面跟著的這三個(犀角、玄參、羚羊角)不是。後面這三個是對應涼血清熱的。透熱轉氣藥在第四條講。“從風熱陷入者,用犀角、竹葉之屬”,竹葉透風熱,“如從濕熱陷入者,用犀角、花露之品;若加煩躁,大便不通,金汁亦可加入”,這個是滯熱,因爲大便不通,“老年或平素有寒者,以人中黃代之”,因爲大便雖然不通,但是未必即成腑實,所以他沒用下,還是用清。如果說燥結成實了,用陳光淞的話説,“大黃、玄明粉亦可加入”,那就看程度了。透風熱,透濕熱,透滯熱。有食積的,消食也是透熱。有痰飲的,化痰也是透熱。安宮牛黃丸不就是透熱嗎?豁痰開竅還不是透熱嗎?這個範圍非常廣。吳鞠通的宣白承氣湯,宣肺化痰是不是透熱?牛黃承氣湯是不是透熱?都是。導赤承氣湯,都是通過各種渠道,只要是有熱透不出去,氣分的氣機不通暢,解決了這個問題都是透熱轉氣。所以透熱轉氣的藥非常多。
這個問題在第四條已經講了。所以這就沒有必要在重複了。就沒說,把這兩條結合起來看,它的大法是涼血清熱,根據它的藥物測它這個証,他有陰傷,所以具體來説,用清營養陰的方法,使用這些藥物(犀角、玄參、羚羊角),再配合著透熱轉氣,使用這些藥物(竹葉、花露、金汁、人中黃、大黃、玄明粉),這不就全了嗎?這兩條得結合起來看。這是個總結性的語言,把前面的就不再重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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