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隱居《名醫別錄》合藥分劑法則
凡言銼如麻豆大者,與㕮咀同意。夫㕮咀古之制也。古人無鐵刀,以口咬細,令如麻豆,為藥煎之,使藥水清,飲於腸中,則易升易散。今人以刀銼如麻豆大,此㕮咀之易成也。
古秤惟有銖兩,而無分名。今則以十黍為一銖(每銖約今四分一釐七毫),六銖為一分(去聲),四分成一兩,十六兩為一斤(李杲曰:六銖為一分,即今二錢半也,二十四銖為一兩。古云三兩即今之一兩,云二兩即今之六錢半也)。
今方家云等分者,非分兩之分,謂諸藥斤兩多少皆同爾,多是丸散用之。
丸散云刀圭者,十分(平聲)方寸匕之一,准如梧桐子大也。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取不落為度。五匕者,即今五銖錢邊五字者,抄之不落為度。一撮者,四刀圭也(匕即匙也)。
藥以升合分者,謂藥有虛實輕重,不得用斤兩,則以升平之。十撮為一勺,十勺為一合,十合為一升。升方作上徑一寸,下徑六分,深八分,納散藥物,按仰之正爾,微動令平爾(李時珍曰:古之一升,即今之二合半也)。
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,粒有大小,當去心皮柞之,以一分准十六枚。附子、烏頭若干枚者,去皮畢,以半兩准一枚。枳實若干枚者,去穰畢,以一分准二枚。橘皮一分准三枚。棗大小三枚准一兩。乾薑一累者,以一兩為正。
凡方云半夏一升者,洗畢稱五兩為正。蜀椒一升,三兩為正。吳茱萸一升,五兩為正。菟絲子一升,九兩為正。菴䕡子一升,四兩為正。蛇床子一升,三兩半為正。地膚子一升,四兩為正。其子各有虛實輕重,不可稱准者,取平升為正。
凡方云用桂一尺者,削去皮,重半兩為正。甘草一尺者,二兩為正。云某草一束者,三兩為正。云一把者,二兩為正。
凡煎湯藥,初欲微火令小沸,其水數依方多少;大略藥二十兩用水一斗者,煮取四升,以此為難。然利湯欲生,少水而多取汁;補湯欲熟,多水而少取汁。服湯宜小沸,熱則易下,冷則嘔涌。
凡云分再服三服者,要令勢令相及,並視人之強弱羸瘦,病之輕重,為之進退增減。不必局於方說,則活潑潑地也。
凡丸藥云如細麻者,即胡麻也,不必扁扁,略相稱爾!黍粟亦然。云如大麻子者,准三細麻也。如胡豆者,即今青斑豆也,以二大麻准之。如小豆者,今赤小豆也,以三大麻准之。如大豆者,以二小豆准之。如梧桐子者,以二大豆准之。如彈丸及雞子黃者,以四十梧子准之。
凡方云蜜一斤者,有七合。豬膏一斤者,有一升二合也。
附:三陽三陰經脈各圖
膀胱足太陽之脈,起於目內眥,上額交巔,其直者,從巔入絡腦,還出別下項,循肩膊內,俠脊抵腰中,入循膂,絡腎屬膀胱;其直者,從腰中下俠脊,貫臀入膕中;其支者,從膊內左右別,下貫胛,俠脊內,過髀樞,循髀外,從後廉,下合膕中,以下貫腨內,出外踝之後,循京骨,至小趾外側。
胃足陽明之脈,起於鼻之交頞中,旁約太陽之脈,下循鼻外,入上齒中,還出俠口,環脣,下交承漿,卻循頤後下廉,出大迎,循頰車,上耳前,過客主人,循髮際至額顱;其支者,從大迎前,下人迎,循喉嚨,入缺盆。下膈,屬胃,絡脾;其直者,從缺盆下乳內廉,下挾臍,入氣街中;其支者,起於胃下口。循腹裏,下至氣街中,而合以下髀關,抵伏兔,下膝臏中,下循脛外廉,下足跗,入中趾外間;其支者,下廉穴三寸,而別下入中趾外間;其支者,別跗上入大趾間,出其端。
膽足少陽之脈,起於目銳眥,上抵頭角,下耳後,循頸,行手少陽之前,至肩上,卻交出手少陽之後,入缺盆;其支者,從耳後入耳中,出走耳前,至目銳眥後;其支者,別銳眥,下大迎,合手少陽,抵於䪼,下加頰車,下頸合缺盆,以下胸中,貫膈,絡肝,屬膽,循脅裏,出氣街,繞毛際,橫入髀厭中,其直者,從缺盆下腋,循胸過季脅,下合髀厭中,以下循髀陽,出膝外廉,下外輔骨之前,直下抵絕骨之端,下出外踝之前,循足跗上,入小趾次趾之間;其支者,別跗上,入大趾之間,循大岐骨內出其端,還貫爪甲,出三毛。
脾足太陰之脈,起於大趾之端,循趾內側白肉際,過核骨後,上內踝前廉,上腨內,循脛骨後,交出厥陰之前,上膝股內前廉,入腹,屬脾,絡胃,上膈,挾咽,連舌本,散舌下;其支者,復從胃別上膈,注心中。
腎足少陰之脈,起於小趾之下,斜趨足心之湧泉穴,出於然谷之下,循內踝之後,別入跟中,以上腨內,出膕內廉,上股內後廉,貫脊,屬腎,絡膀胱;其直者,從腎上貫肝膈,入肺中,循喉嚨,挾舌本;其支者,從肺出絡心,注胸中。
肝足厥陰之脈,起於大趾聚毛之上,上循足跗上廉,去內踝一寸,上踝八寸,交出太陰之後,上膕內廉,循股陰,入毛中,過陰器,抵小腹,俠胃,屬肝,絡膽,上貫膈,布脅,循喉嚨之後,上入頏顙,連目系,上出額,與督脈會於巔;其支者,從目系,下頰裏,環唇內;其支者,復從肝別貫膈,上注肺。
附:傷寒刺灸等穴圖
太陽病,初服桂枝湯,反煩不解者,先刺風池、風府,卻與桂枝湯則愈。
【按】風池穴在顳顬(ㄖㄨˊ)後。顳顬,腦空穴也。後者,謂挾玉枕傍,骨下發際內,大筋外陷中,按之引耳中是也。足少陽、陽維之會,宜刺三分,肌肉厚者可五分,留七呼,禁灸。風府一穴,在項髮際上一寸,大筋內宛宛中,疾言其肉立起,言休立下,是其穴也。督脈、陽維之會,宜刺三分,肌肉薄者只二分,候病人呼氣即出,禁灸。太陽之邪,刺足少陽、督脈者,何也?蓋以風府在頭部中行,風池在第三行,太陽在第二行,則風池、風府實挾太陽經而行者也,況二穴皆為陽維之會。陽維者,謂諸陽之總也。刺之,諸陽之氣得泄,何患太陽之邪不去哉!
太陽病,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,鍼足陽明,使經不傳則愈。
【按】仲景云:鍼足陽明,成註未明指其穴。考之龐氏《總病論》云:補足陽明上三裏穴。推其意,得補則經氣實而不傳,殊不知仲景之意,鍼足陽明為迎而奪之,以泄其經之熱,使熱邪得泄,不至再傳他經,故云愈也。龐氏不明用鍼之理,以泄為補,恐誤矣。又考張氏《纘論》云:刺足陽明衝陽穴。衝陽者,即仲景所謂趺陽脈也,有診法而不言刺,張氏之言,實本史氏《傷寒論註》,不足法也。三裏二穴,在膝眼下三寸,胻骨外廉兩筋間宛宛中,坐而豎膝,低跗取之,極重按之,則跗上動脈即止,是其穴也,可刺五分,留七呼。
傷寒,腹滿譫語,寸口脈浮而緊,此肝乘脾也,名曰縱,刺期門。
傷寒發熱,嗇嗇惡寒,大渴欲飲水,其腹必滿,自汗出,小便利,其病欲解,此肝乘肺也,名曰橫,刺期門。
婦人中風,發熱惡寒,經水適來,得之七八日,熱除而脈遲身涼,胸脅下滿,如結胸狀,譫語者,此為熱入血室也,當刺期門,隨其實而瀉之。
陽明病,下血譫語者,此為熱入血室,但頭汗出者,刺期門,隨其實而瀉之,濈然汗出則愈。
太陽與少陽並病,頭項強痛或眩冒,時如結胸,心下痞硬者,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、肝俞,慎不可發汗,發汗則譫語。脈弦,五六日譫語不止,當刺期門。
【按】《圖經》云:期門二穴,在不容傍一寸五分,乳直下,第二肋骨端,近腹處,是其穴也,第二肋者,從下數至第二肋也。肋骨端者,在軟肋骨末之端也。刺四分,肥人量之。
太陽與少陽並病,頭項強痛或眩冒,時如結胸,心下痞硬者,當刺大椎第一間、肺俞、肝俞,慎不可發汗,發汗則譫語。脈弦,五六日譫語不止,當刺期門。
太陽、少陽並病。心下硬,頸項強而眩者,當刺大椎、肺俞、肝俞,慎勿下之。
【按】《圖經》云:督脈大椎穴,在第一椎上陷中,可刺五分,留三呼,泄五吸。肺俞二穴,在第三椎下,兩傍相去各一寸五分,可刺三分,留七呼,得氣即泄,肥人可刺五分。肝俞二穴,在第九椎下,兩傍相去各一寸五分,可刺三分,留六呼。仲景太陽少陽並病,及合邪也,故刺大椎、肺俞、肝俞,亦合泄之法也。
少陰病,得之二三日,口中和,其背惡寒者,當灸之,附子湯主之。
【按】當灸之,仲景未言灸何穴。常器之云:當是足太陽膈關二穴,專灸背惡寒。其穴在第七椎下,兩傍相去各三寸陷中,正坐取之,可灸五壯。蓋以太陽為少陰之表,故外灸膈關以溫其表,內用附子以溫其裏也。
少陰病吐利,手足不厥冷,反發熱者,不死。脈不至,灸少陰七壯。
【按】灸少陰七壯,仲景未言灸何穴。常器之云:當灸少陰太谿二穴。經曰:腎之原出於太谿,其穴在內踝後跟骨,動脈陷中。
少陰病,下利便膿血者,可刺。
【按】可刺,仲景未言可刺何穴。常器之云:可刺足少陰幽門、交信。郭雍曰:可灸。考幽門二穴,在鳩尾下一寸,巨闕兩傍各五分陷者中,治瀉利膿血,刺五分灸五壯。交信二穴,在內踝上二寸,少陰前太陰後,廉筋骨間,治瀉利赤白,刺四分留五呼,灸三壯。兩說皆是。
少陰病,下利脈微澀,嘔而汗出,必數更衣,反少者,當溫其上,灸之。
【按】灸之,仲景未言當灸何穴。常器之云:灸太衝。郭雍云:灸太谿。此穴皆不治嘔而汗出,裏急下利,惟幽門主治乾噦、嘔吐、裏急、下利,亦當灸幽門為是。
傷寒六七日,脈微,手足厥冷,煩躁,灸厥陰,厥不還者死。
【按】灸厥陰,仲景未言當灸何穴。常器之云:可灸太衝。以太衝二穴,為足厥陰之所注,凡病診太衝脈,可決人之生死。其穴在足大趾本節後二寸,跗間陷者中,動脈應手,是其穴也,灸三壯。
傷寒脈促,手足厥逆者,可灸之。
【按】可灸之,仲景未言當灸何穴。常器之云:太衝穴。前條手足厥逆,灸太衝;此條亦手足厥逆,亦當灸太衝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