氣證
氣為鬱滯(滯,凝積,不流通,不靈活;鬱,積聚、凝滯)之氣,失其升降出入之常,則為病氣。鬱氣常由於肝,失其疏泄之性,則肝氣內鬱;滯氣常由於脾,失其健運之權,則中焦鬱滯。肝氣鬱滯常關情志失調,而脾氣之滯,則多由實邪,如濕、痰、食等。
1. 滿悶痛脹:氣鬱滯於內,失其流氣不息之機,則有悶、滿,甚則脹、痛之患,多見於胸、背、脇、脘、腹,亦可見於肢、體、腰、膂(脊梁骨或指背部脊柱骨左右兩側的肌肉群)。
2. 走竄不定:氣之升降出入,周流不息,一有鬱滯,則失其常,不通則為痛為脹,通則氣竄走不定,失其常道,或氣聚則有形,氣散則無形。
3. 得泄則鬆:氣滯則痛,氣行則鬆,或太息,或噯噫,或腸鳴,或矢氣,皆鬱滯得以疏通之象,氣行暫通,其病可得暫時鬆減。
4. 呆鈍:氣機鬱滯,氣行遲鈍,則臟腑之氣亦呆鈍,故可見神清呆滯,行動遲緩,或不飢不食,不寐不便。
5. 舌脈特徵:脈乃血脈,血隨氣行,氣機鬱滯,則血行亦多澀滯,故見脈沉,或見弦、緊、遲、緩、澀、滑,皆兼沉象。氣滯則不能行其津液,津液不能上騰以滋苔,故苔見薄而少,或見雙邊津液白沫(氣行失常)。
6. 氣機升降失常:氣陷(下垂、脫垂)、氣滯(痛滿脹)、氣逆(嘔吐、嗳氣、頭痛…)
氣閉(昏迷)、氣脫(大汗出,衰竭)
(中醫證候學、診斷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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